支付清算协会发布: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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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关于印发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》的通知”。

通知显示,为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关于信息系统数据安全、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工作要求,强化对风险信息等数据的安全保护,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结合行业实践,对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管理办法》(下称“管理办法”)进行了修订,经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发布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
据了解,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支付业务的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,以及相关清算机构。

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是指通过构建行业风险联合防范机制,实现支付清算业务经营活动中的行业风险信息在持牌机构、清算机构间的传输和使用,提升支付行业风险防控能力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
管理办法表示,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:

(一)持牌机构在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现的欺诈交易、违法违规交易及其相关具体信息;

(二)持牌机构在业务拓展与合作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商户、企业、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他信息; 

(三)监管机构提供或通报的典型风险案例信息和风险提示信息; 

(四)监管机构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有关行业风险形势的判断; 

(五)协会通过举报投诉调查和风险排查等认定的风险信息; 

(六)公检法机关以及其他有权机关认定的或认为存在可疑 状况需关注的风险信息; 

(七)其他旨在提升行业风险防范水平的信息。 

行业风险信息分为商户风险信息、ETC风险信息、 企业风险信息、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风险信息。协会将风险信息通过行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在持牌机构间实现共享。
此外,管理办法的附件还公布了商户风险信息和收单外包风险信息。
商户风险信息虚假申请、套现、套积分、违法违规经营、移机、非法改装终端、切机、二清、套码、受理终端(网络支付接口、收款码)挪作违法违规用途、恶意注册等。
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风险信息有:违规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核心业务;实施、参与或协助套码、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;  伪造或变造特约商户的交易信息;引荐、服务的特约商户存在商户实名制问题; 外包备案弄虚作假,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持牌机构合作资格;网上销售POS机、刷卡器等受理终端;使用或者变相使用“零扣率”“低扣率”“费率自由定 义”“商户滚动切换”“一机多商户”“T+0”“D+0”“即时到账” “刷单”“套现”等涉嫌不正当竞争、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开展违规宣传;外包服务超出备案服务类型或覆盖地域范围等。
以下为《行业风险信息分类标准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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